岳教体通[2020]
29号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
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体) 局、文旅广体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教文(体)局,相关校外培训机构:
为了认真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校外培训机构春季开学平稳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
4月23日后,所有经审批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在达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可开展中小学线下培训。
二、做好开学工作
(一)线下培训复课前的有关工作
1.全面摸排信息。各培训机构做好相应防疫防控措施及开学工作方案,要对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排查,精准掌握每名师生员工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出行状况等,认真核查所有师生员工的《健康登记表》、健康码,分类管理,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2.加强师生管理。各培训机构所有教师提前一周返校报到,提前做好岗前培训,加强防疫技能知识培训,加强心理安抚和舆论引导,开展一次防控演练。来自高风险地区或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师生不得返校,14天内有港澳台或境外密切接触史的师生暂缓返校,返校原则与当地防疫政策保持-致。有发热或疑似症状的师生不得返校,尚在国外的外籍师生员工不得返校。
3.严格检查审核。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联合相关部门门对培训机构的复学准备情况进行检查。一是查看各种工作预案是否制定。培训机构是否有开学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是否有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学生体温监测制度、因病缺勤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师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清洁通风消毒制度、隔离制度、传染病防控教育制度、值班值守制度;是否明确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查看防疫物资及措施是否到位。培训机构是否有相应的师生健康状况摸排登记台账;是否在培训场地设置独立的临时观察室(区);是否根据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体温检测设备,储备充足的医用口罩、洗手液、75%酒精、84消毒液、 一次性橡胶手套等基本防控物资。在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水龙头旁是否放置充足的洗手液或肥皂,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正确洗手图示”。三是了解防疫消毒和环境整治是否开展。开学前三天,各培训机构是否全方位改善办学场所环境卫生条件,对教室、活动室、教师办公室、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进行全面清扫和消毒,不留卫生死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4.发布复学通知。根据中小学校开学时间,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并通过网络、微信电话等,及时将相关情况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家长和教职员工,切实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延迟开学有关规定,未达到疫情防控要求,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不得组织比赛、展示、评比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和考试,不得开展线下报名。
(二)线下培训复课后的有关工作
1.规范培训行为。各培训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关于培训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培训时间,科学设置培训课程。落实各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自觉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开展培训。规范收取培训费用,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过拆分合同等形式变相收取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培训费一般应于临近培训课程开班前收取,不应提前收取。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 30, 学科类知识培训不得留作业。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线上直播类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 00,线上培训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
2.规范日常管理。根据健康状况确定返校人员名单,坚决杜绝教职员工和学生带病、带隐患返校,所有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校签订健康承诺书。各培训机构要严格管控校门,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师生以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对发热症状者一律按规定进行医学隔离观察,密切监测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状态。做好每日缺勤学生原因动向记录,严格落实因病缺勤学生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按照培训学校学生人数,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班级人数和离校时间,家长在校门外接送学生,合理安排学生课间分区域分散活动,减少交叉接触。所有培训机构暂不向学生提供就餐、午休、就寝服务。在封闭、人员密集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大于或等于1米)时,教职员工和学生应佩戴口罩。
3.强化环境卫生。各培训机构要对教学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处理,教室、活动室、教师办公室、厕所等重点区域,每日至少开窗通风三次,每次30分钟,并对地面、墙壁等物体表面和物品进行预防性消毒;公共上课场所使用一次消毒一次;广泛配置洗手液、手消毒剂等物资,严格落实洗手要求。加强办学场所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同一教学时段内生均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的.相关规定,确保不拥挤、易疏散。根据学生数,合理设置入校通道和体温检测方式,保证学生能有序、分散进入办学场所。
4.加强健康教育。各培训机构要多渠;道开展面向师生、家长的健康教育,普及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知识,督促做好自身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养成良好的洗手习惯,保持清洁卫生和充足睡眠,适当体育锻炼。
5.规范疫情应急处置。各培训机构如发现师生出现可疑症状,应第一时间在隔离场所进行隔离观察,安排专人负责,并立即上报属地疾控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主管部门,配合疾控机构对疫点开展消毒、疫情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依规妥善处置。
三、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培训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守岗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防控职责,确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
(二)加强联动,恪尽职守。各培训机构要按照开学预案开展工作,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打赢疫情防控全民阻击战。
(三)加强督导,严肃纪律。疫情防控期间,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必须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对各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防控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各级培训机构未达到疫情防控要求擅自开学的,必须立即停止培训,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终止培训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培训机构的打击力度,一经发现,坚决取缔。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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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岳阳市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