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很多人都很好奇。一些人偷偷浏览与恐怖分子有关的网站,下载一些内容血腥、暴力、恐怖的小视频。但是,他们不知道,暴力和恐怖相关的犯罪,处罚分非常低。这些视频就算不传播,持有也是违法的!
10月11日-17日是网络安全宣传周。为了提高全民的网络安全意识,下面网警带你了解一些暴恐音视频:
恐怖的音视频是什么?
“暴力音视频”是指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等内容的音视频。包括:
含有“圣战”等宗教极端思想的音视频,宣扬以暴力手段危害他人生命和公私财产安全,破坏法律实施的;
含有传授制造、使用爆炸物、爆炸装置、枪支、管制器具、危险物品实施暴力恐怖犯罪的方法和技能等内容的音视频;
含有破坏民族团结、煽动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等内容的音视频。
典型案例
2021年8月7日,宁波慈溪人孙谋因涉嫌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原来,孙之前发现了一些血腥暴力和极端主义的小视频,他觉得很有趣,就下载下来存到了自己的硬盘上。因为这些视频比较少见,所以一直保留着没有删除,内容也上传到了一个网盘。据慈溪网警介绍,涉恐视频有693个。
调查发现,孙某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文化程度较高,但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他说,他认为只传播暴恐音视频是违法的,下载存储就可以了。
错了!不对!不对!出于好奇,下载观看了暴恐音视频。虽然不涉及传播,但是情节严重的,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也有几个交流的案例。让我们来看看!
2021年4月,慈溪网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一条线索。网民高某在网上传播暴恐音视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二)项,公安机关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2021年3月,网友闫某出于好奇,下载了一段恐怖视频分享给自己的“好兄弟”,却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
依据《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对闫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法律指南
《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参加下列活动之一,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的;
(二)制作、传播或者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
(三)强迫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服饰和标志的;
(四)为宣传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帮助和便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六规定: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像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遇到暴力音视频怎么办?
意外下载到本地或网盘的相关音频、视频、图片、文字,不得第一时间转发删除。
任何人发现利用网站、微博、微信、QQ等社交网络发布、发送、播放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音视频、文字、图片的,应当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举报。
网警提醒
恐怖音视频是当前恐怖案件的重要诱因。通过网络传播暴恐音视频速度快、范围广、影响大,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传播恐怖主义或威胁传播恐怖主义的行为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观看和持有恐怖主义的音频和视频并利用互联网向他人传播是非法的。呼吁广大网民不要随意或出于好奇制作、传播或非法持有涉恐音视频。一经查实,警方将严格执法,依法处理。
图片|截图
视频|浙江网警
编辑|流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