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级国家机关,特别是涉密信息高度集中的党政领导机关,涉密人员是与国家秘密安全关系最密切的一群公务员。因此,国家机关涉密人员的管理是各级国家机关保密管理的最重要内容。公务员涉密人员管理应把握的几个关键环节?
(1)严格涉密人员资格审查
涉密人员资格审查是指根据有关规定,对拟任命为涉密人员的人员的经历、品行、实际表现等进行综合背景审查,以确定该涉密人员能否被赋予身份并允许承担涉及国家秘密的工作。《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公务员录用。指出“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这三种情况是公务员中涉密人员资格考试的基本排除条件。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和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涉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身份条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PRC)国籍,这是涉密人员最基本的条件。此外,其配偶还必须是不具有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外国国籍的中国公民。(2)政治条件根据对其历史和现实表现的考察,被任命为涉密人员的必须是热爱祖国、忠于党和国家事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的中国公民。没有对祖国的忠诚和热爱,就无法保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在斗争面前就难以经得起考验;如果不拥护宪法,我们遵守保密法等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就会大大降低,国家秘密的安全也会直接受到影响。所以涉密人员一定要政治过硬。(3)品行条件必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强的原则性,忠诚可靠,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办事认真负责,举止适度,有正当的社会交往,不受各种利益的干扰,无不良嗜好。如果没有良好的品行和作风,很容易迷失方向,无法担负起保守国家秘密的重任。只有坚持原则,认真负责,敢于担当,才能尽职尽责,成为合格的涉密人员。(4)能力条件必须具备涉密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涉密工作无论是业务还是保密都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要求涉密人员具备保密工作的专业素质和知识技能。
(二)建立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出台了党政机关保密工作领导干部责任制和涉密人员管理制度。这些规定应当是涉密人员资格审查和管理的基本依据。此外,各级国家机关也要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完善涉密人员的任用和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健全和完善涉密岗位人员的保密责任制。
(3)签署保密承诺书
涉密人员任职承诺书应当明确注明岗位工作中可能涉及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等具体内容,并承诺对所接触和知悉的所有涉密事项予以保密。在离职保密承诺书中,你要承诺对你所知道的保密事项保密,并执行保密期限管理规定。国家主管部门建立了涉密人员保密承诺制度,涉密人员管理应遵循该制度。
(4)加强保密教育。
坚持对涉密人员进行定期保密教育,是确保涉密人员保持良好保密素质、满足保密工作需要的必要管理措施。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可分为岗前教育、在职教育和脱产教育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内容和要求。1.岗前教育应旨在增强他们的保密意识,帮助他们掌握基本的保密知识和提高保密防范技能。包括:保密政策;保密的现状;必须掌握的保密法律法规;保密人员的保密责任和义务;岗位及相关业务工作的保密事项范围和保密工作的程序、方法;岗位的涉密业务范围和涉密状况;岗位必须具备的保密专业知识和技能,包括计算机及涉密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技术防范及自查知识;违反保密规定的法律责任等。2.在职教育应当根据形势的发展和情况的变化,定期对涉密人员遵守保密制度和履行保密承诺的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确定在职教育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安全工作适应形势变化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趋势、新要求;新的法律、法规、纪律、政策、措施等。关于保密;更新机密知识;根据岗位工作的新要求,开展保密提醒教育等。3.脱产教育保密人员脱产并不意味着保密义务的免除。教育内容包括:离岗前,教育涉密人员认真清理并移交所有存储和处理涉密信息的涉密载体和办公设备,如涉密电脑、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u盘、光盘等。告知涉密人员解密期限的起止时间;告知个人就业、通信、出境等方面的限制性规定。在解密期内;告知离职后仍应履行的保密义务等。
(五)坚持保密监督检查。
机关单位应当将涉密人员管理情况作为自查自评的重要内容。涉密人员的秘密监督检查主要由地方负责。监管的重点内容是保密承诺的履行情况和保密权利义务的履行情况。具体内容应根据涉密人员在岗、在岗、离岗的具体情况确定。监督检查的方式可以与机关单位的考核工作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