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昆明日报-棕榈泉
掌上新闻将从2023年4月1日起,在昆明地区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互助保障改革,门诊报销、“家庭共享”等功能上线。 对于市民最关注的如何通过医保卡具体合作实现互助功能,昆明市医保局副局长张翔做了解答。
昆明医保“家庭共享”功能上线
张翔表示,参保人员可以通过“云南医保”微信群或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服务大厅(环城南路439号)为配偶、父母、子女建立互助个人账户。
合并人员分为授权人和用人单位,授权人是与个人账户互助合并的申请人,用人单位为授权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仅限云南省内参保人员。
张翔说,个人账户互助结合实现后,参保职工的配偶、父母、子女参加个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助、长期护理保险等个人缴费,参保职工可以在“云南医保”微信小程序或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参保职工本人缴纳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助、长期护理保险费用的,可以通过“云南医保”微信公众号或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服务大厅申请使用本人个人账户缴费。
“亲属共享”“单人医保,家属享受待遇”
门诊后,“亲属共享”是指“一人办医疗保险,家属享受待遇”吗? 昆明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处长徐歆滢给出的答案是否定的。
许歆滢表示,首先,亲属仅限于参保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原则上仅限于云南参保人。 她补充说,“‘亲属共享’是指共享个人账户,仅用于支付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内个人负担的费用、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助、长期护理保险及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等个人缴费,由参保人本人享受
许某还特别提示,参保人员违反此规定分享基金支付相关待遇的,涉嫌违反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有关部门将依照法律法规处理其行为。
昆明市民联合互助功能操作请点击此处
掌中春城记者:周晓雯
编辑:陈鹏
编辑:吴晨萍
终审:周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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