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闫志宏、熊奇
在短视频应用中,你经常可以看到一些主播带你“五分钟看完一部电影”,或者多个主播在不换汤不换药的情况下反复重复同一个“老梗”。短视频正在成为最新的互联网知识产权侵权高发区。调查数据显示,短视频独家原创作者被侵权90%以上。
独家短视频原作者侵权率92.9%
12426版权监测中心发布的《2020中国网络短视频版权监测报告》显示,2019年至2020年10月,共监测160个2.69万个涉嫌侵权链接,独家原创作者侵权率高达92.9%。
《新华视点》记者发现,专门从事视频“搬家”的账号有很多。某短视频平台拥有38.40,000粉丝的博主将热门电视剧《觉醒时代》剪辑发布为多个短视频。博主收藏的作品全部截取自各类影视剧,获得了近500万的点赞。他的主页网上商店出售的各种产品超过800种。
记者以“视频转播”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出现了数百条相关结果。不少博主利用“自媒体运营教学”、“动视频月收入轻松过万”等噱头来吸引观众。在视频中教授“画框”、“放大”和“添加背景图片”等技巧,避免平台审查。
相关监测数据显示,热门电视剧、综艺、院线电影是被侵权的“重灾区”。从短视频侵权前10名来看,口碑不错的经典反腐剧《人民的名义》短视频达到26.93万。
记者在某短视频平台上以“人民的名义”为关键词搜索,十几个影视账号将剪辑原剧每一集都压缩成一个“精华版”几分钟后,“收藏”发布,播放量低至10到2000万,多则超过1亿,视频来源未标注。
除了直接“承载”内容,对短视频创意和形式的模仿也引起了争议。
1月24日,知名短视频作者方琦发布对比视频显示,另一位拥有超过470万粉丝的短视频作者发布的部分视频在创意、文案、场景等方面与其作品高度相似,引起网友关注。
方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无论是法律法规还是平台规则,对于短视频是“模仿”还是“抄袭”,都有一个模糊的领域。 “有人认为维权是件大事搬运视频变成原创,甚至有人认为维权是‘欺小欺小’,但很少有人知道,一部高质量的短视频付出了多少精力和心血。”方启表示,在维权上,对于侵权人来说,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太高,客观上给侵权人留下了“灰色空间”。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虽然不少短视频平台都设置了反抄袭机制,但在互联网环境下,原创作品被侵权形式多样、手段隐蔽、内容分散,给原创保护带来了更多挑战。 .
屡次违法的背后是高额利润的驱动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多次约谈相关短视频平台,要求平台制止侵权行为,但收效不明显。很多“搬运工”被取缔后,换上了“背心”,继续侵权。屡屡违法的背后,是高额利润的驱动力。
——影视“感动账号”以“作品评价”为名,公然剪辑,“感动”热门影视剧,通过直播带货谋取利益。
在一个短视频平台上,一位以“一部电影,一个故事”为名拥有近130万粉丝的博主几乎每天都会更新一部剪裁好的影视作品。在其直播间,多部已上映的电影不停播放,吸引了数百名用户“围观”。在自己直播间的“幕布”中,作者引导用户下载自己“推广链接”中的游戏,赚取相应厂商的“推广费”。
也有人一边卖“动人教程”,一边制作“动人视频”。某短视频平台上,一位拥有近60万粉丝的博主在直播间以99元/份的价格兜售“影视名人辅导班”;数据显示,《教程》已售出400多份。
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当粉丝数量积累到一定规模时,也可以通过接受广告任务或直接卖号的方式快速变现“处理号”。
——获取短视频侵权素材的门槛低,花样繁多的“动人素材”只要几块钱到几十块钱就可以获取。
在淘宝上,通过指定关键词搜索,可以找到很多卖短视频的卖家剪辑素材,价格从几元到几十元不等。记者支付30元后,商家系统会自动发货。这些剪辑素材包括影视评论、街头采访、脱口秀、搞笑视频等数十种内容,可通过百度网盘直接下载。编辑使用。同时搬运视频变成原创,该链接还收录了数百个拍摄剧本,包括以盗版方式影印的经典电影剧本。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防止“操作账号”的初学者被平台检测系统识别出来,各个平台上有很多账号教授各种技术手段,帮助初学者避免平台检测。
——在实践中有时很难判断一个短视频是原创还是侵权;部分版权人需要加强维权意识。
“如果你把我的视频带到直播带货,我可以直接起诉你侵犯我的肖像权,但目前的情况是,大部分侵权行为都不是‘直接转让’,而是类似于微信公众号“洗”。模仿原作者创意、剧本、文案的方式。”新榜内容总监夏志南表示,一些短视频侵权作品的影响力比原作更大,这些侵权人会认为自己在宣传原创作品,客观上给原作者带来心理压力,动摇原作者维权的决心。
多管齐下解决短视频侵权问题
我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对侵权的认定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法律专家认为,营利行为的存在可以作为判断侵权行为的重要标准。
“侵权短视频的发布通常是通过流量变现盈利的,可以形成对原创作品的实质性替代。”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互联网法学研究中心主任高延东表示,平台算法推荐会导致侵权内容的传播范围更广更快,对权利人造成更严重的损害,所以这类工作通常不包括在版权法规定的对原始作品的“合理使用”中。
高延东建议,一方面,有关部门应降低原创作品权利人维权的门槛和成本,如明确侵权作品的性质,确立侵权损失的评估标准;另一方面,他们应该考虑引入优化的许可模式。 ,比如通过成立影视作品版权集体管理组织,引入创意共享协议模式等。
有业内人士认为,即使目前的技术手段无法为短视频侵权提供强有力的支持,短视频平台也应该是原创的。 “我们即将进入5G时代,短视频创作量将增加,平台有义务保护原作者的创作力。”夏志南等建议相关平台建立原创作者维权渠道,提高平台公信力。
“为加强著作权保护,2020年11月11日,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侵权情节严重的,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可以申请违法经营。同时,将法定赔偿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曹新明建议,司法机关在立案过程中,面对权利人提出的诉讼申请,要做好必要的立案处理。这不仅能增强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还能震慑相关侵权人。
(新华社北京4月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