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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授权将他人的电影、电视剧等作品使用或传播成短视频的;未经许可上传和使用他人歌曲录制并传播的短视频……近年来,随着网络短视频的爆发式增长,“剪刀手”和“搬运工”纷纷携带,剪辑,未经许可传播,短视频侵权事件频发。发送。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大对短视频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斩断侵权“黑手”。
“一带一路”盛行的短视频侵权案件数量逐年增加
日前,某视频APP的注册用户“先生”通过其账号传播了122个影视剧片段,其中大部分是10分钟内的短视频。上述视频中已经包含影视剧的主要情节和内容,被该剧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独家权利人告上法庭,法院裁定“80后挖剧君”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3.7万元。
在上述案例中,将他人的影视剧剪辑用于多个短视频并覆盖主要内容,是短视频制作和传播中常见的“剪辑”行为。未经许可,将长视频剪辑使用或传播成短视频,属于典型侵权行为。
据统计,截至2021年12月搬运视频变成原创,我国短视频用户规模已达9.34亿。随着短视频行业用户和市场规模的不断增长,短视频用户频繁对影视剧、综艺、体育赛事等进行任意剪辑、剪辑、处理,引发一系列侵权问题和纠纷。
《2020年中国网络短视频版权监测报告》显示,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12426版权监测中心已对国家版权局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及短片的作品进行了监测。重点影视综合作品。共监测到300条9.52万条涉嫌侵权的短视频,点击量高达2.72万亿次。 .
与此同时,涉及短视频著作权的案件数量逐年增加,增幅明显。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姜颖表示,2019年至2021年,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的短视频著作权纠纷案件分别为540件、729件、1284件。
冲突不断,短视频侵权为何频发
2021年12月,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细则(2021)》),规定短视频节目不得剪辑、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等未经授权的视听节目和剪辑。
“短视频短小精悍,内容多样,创作门槛有限。短视频产业已成为中国数字版权和网络文化创意产业新的增长点。”姜颖表示,但短视频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新的矛盾和冲突。
据报道,在北京互联网法院近年来审理的短视频侵权案件中,被诉侵权仍以复制类侵权为主,共计2633件,包括剪切长视频、移动短视频、加入背景音乐等。与此同时,新型创作和传播引发的诉讼也不断涌现,如剪辑长视频图片配文字内容制作解说短视频,模仿他人短视频拍摄主题、内容和制作类似短视频的方法等。
直接侵权人分散隐匿,权利人倾向于起诉短视频平台。姜颖表示,短视频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容易重复传播,造成短视频侵权者的过度分散和隐匿。权利人难以确定直接侵权人。同时,短视频的传播和侵权大多发生在短视频平台上。对于短视频平台内的侵权行为,权利人更倾向于将短视频平台作为起诉对象,主张短视频平台对侵权内容承担连带责任。
短视频创作者版权意识不足。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韩东平表示,部分短视频制作者版权意识不强,利用他人现有作品制作短视频。通常情况下,未事先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导致剪切、处理等侵权行为频频发生。
停止侵权行为,用好监管利剑
受访专家表示,短视频侵权不仅侵犯了原作者的合法权益,还破坏了观众对剧集内容的观感和期待感,极大地影响了用户体验。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纲要(2021-2035年)》提出构建及时响应、合理保护新兴领域知识产权规则和特定领域。建立健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探索和完善互联网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晓乐指出,著作权法规定了12种“合理使用”情形。 ,包括适当的引用,以便对某部作品进行介绍和评论,但很多影视转帐经常打着“合理使用”的名义牟取暴利。这就要求短视频平台进一步加强监管,及时下架侵权视频,保护创作。所有者的知识产权。
“对于持续反复侵权的用户搬运视频变成原创,平台应采取限权、封号等措施,有效避免反复侵权的发生。 ”韩东平说。
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李国庆表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短视频制作者的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提高创作者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当他人复制或改编侵权作品时,创作者可以通知平台要求其停止提供侵权作品。平台不停止此类行为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记者:邰思聪、吴文旭(文中动画)图片视频由北京互联网法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