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东航MU5735的重大事故,震撼了很多人的心。 目前,后续搜救工作还在进行中,虽然很多结论为时尚早,但相信很多人会有以下疑问。 谁来赔偿? 怎么赔偿? 赔偿多少?
一般来说,飞机失事后,受伤的乘客或失事遇难者的家属可以获得以下赔偿。 一是承运人即航空公司承担的赔偿二是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也就是通常所谓的双重赔偿。 家属在事故发生后可以立即与乘坐飞机的公司联系,要求协商处理的航空公司如果不承担责任,也可以通过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的诉讼维权。
根据2006年公布的《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事故后航空公司的旅客人均赔偿限额为人民币40万元对旅客人均携带物品的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000元对旅客托运的行李和运输的货物的赔偿限额为每公斤100元。 此外,《民用航空法》强制向航空公司投保,旅客也可以自愿向保险公司投保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保险。 每份保单的保险费一般为20元,保额为20万元,同一投保人可以购买10份,最高保险金额可以达到200万元,保障时间为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
对于航空公司承担40万元的赔偿上限,业内长期以来一直有金额为提高的呼声。 2012年伊春空难发生后不久,有专家呼吁应取消或修改国内航空运输人身损害赔偿40万元的限额规定,指出这一责任限额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 伊春空难赔偿标准按2006年民航局40万元赔偿限额规定计算,考虑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累计增长幅度等因素赔偿96万元,接近《蒙特利尔公约》规定的10万特别提款权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