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出台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2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2年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政研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孟玮在4月1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说道。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
在推动落实这一文件上,孟玮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在科研学术、知识产权、纳税申报等领域,建立健全信用制度;解决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难以获取的问题,推广基于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开发利用的“信易贷”模式,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另外,她强调,聚焦承诺评价,提升信用监管综合效能。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在更大范围内推进这项工作,建立以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基础、以行业和地方政府信用评价为补充的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根据信用评价状况优化配置监管资源,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最后,她表示,加快推动出台信用建设相关法规,提升信用建设法治化水平。编制出台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2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2年版),确保各种信用措施的使用依法合规。
南都记者注意到,去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以下简称“《清单》”)。
《目录》中列出了公共信用信息的纳入范围,包括司法裁判、行政处罚等,同时,也列出了一部分应当依法审慎纳入的信息,比如涉及信访、垃圾分类、不文明养犬、无偿献血、退役军人管理、宗教信仰等的个人信息,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得纳入公共信用信息范围。
《清单》则列出了三类失信惩罚措施,包括不准出境、限制升学复学、限制参加评优评先等,比如对存在逃避服兵役等失信行为的自然人,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依规限制升学复学。《清单》提出,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综合:南都记者 孙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