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
看四川记者王代强、王成东
一只虫子因为休和古天乐而着火了。日前,在《世界生态学杂志》发表的一篇文章中,将在四川省发现的一种连翘科新种正式命名为Nemoura hugekotoutinlokorum Wang Meng(sp .休和古天乐之后。
“虫子变帅了!”在疯狂向两位帅哥示爱的同时,也有人提出了疑问:新物种的发现者可以随便起名字吗?
对此,成都华西昆虫博物馆馆长奈伊表示,按照国际惯例,发现者有权给新物种命名,名字几乎可以随便取。有些人甚至用他们的女朋友给他们的新物种命名。
那么,动物和植物呢?据省林业和草原局植物研究专家介绍,植物新物种的命名要求与动物新物种大致相同。
新名字由三个字组成,第二个字可以任意选择。
“新动物物种的名称一般可以由发现者来命名.”奈说,根据国际公认的法律,新物种的命名必须使用统一的拉丁文。这个拉丁名字由三个词组成。
第一个词是通用名。这是国际统一的。一个新物种属于哪个类群,就要用这个类群的通用名,必须根据科学的分类依据取,不能随便改。
第二个字是物种名称,可以取各种事物的名称。比如可以描述这个新物种的形态,范围很广,几乎可以随意确定。
比如在奈,有一种蝴蝶叫凤蝶,在太平洋航行时被英国海军首次击落,带回英国。由于这种蝴蝶非常美丽华丽,英国动物学家以当时的英国女王命名它为“维多利亚女王鸟翼蝴蝶”。后来,另一个有钱人又抓了一只蝴蝶,以他女朋友的名字命名。
“在国外,许多学者喜欢用亲戚和朋友的名字给新物种命名.”奈说,“我习惯于根据新物种自身的特征和发现地来给它们命名。比如我们在中国发现了一种竹节虫,是目前世界上最长的昆虫种类,在中国命名为巨竹节虫。我曾经用‘姚舜禹’中的‘顺’字给一只在四川发现的蝴蝶命名。”
三个字是公布姓名的人的姓。
根据资料,动物的系统命名始于博物学家林奈。在1758年,林奈出版了第十版《自然系统》。书中首次提出将作者用于植物分类和命名的体系移植到动物界,用拉丁学名对动物进行系统命名。这种方法逐渐被学术界接受,成为所有生物的通用学术命名方法。
“由于没有第三个字,只靠前两个字就可以区分不同的物种,所以很多地方省略了第三个字,只在正式的文章中出现。其实第三个字主要体现了对命名者的尊重。”奈说,比如“虎骨叉”的第三个字,其实就是两位作者的姓“王”和“孟”之和。
新物种必须用拉丁文命名,并规定具体格式。
包括这个新物种的命名,记者发现,几乎所有动植物新物种的名称都是用拉丁文表达的。为什么?
据《国际动物命名规约》报道,多位动植物研究专家介绍,发表新物种必须采用拉丁文学名,但不允许使用母语、英语和法语。这个规定是最早的国际动物命名条例所倡导的,不遵守就不会得到国际认可。
这是因为拉丁语是世界上最稳定的书写系统。拉丁语作为一种古老的文字,目前以其为母语的国家很少。第一,非常稳定,几乎不会有什么变化和调整;第二,没有语言歧视(不代表任何国家),大家都能接受。
当然,一个拉丁名字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语言可以翻译成很多版本,可以在某个地区使用,但国际上只承认拉丁文。
“植物新品种命名遵循‘一名一物’的原则。”省林业和草原局高级工程师龙廷伦表示,近日在深圳召开的国际植物学大会明确了专门的命名规则。同样,《国际动物命名规约》由国际专家讨论并适时修订。
此外,相关法令还对新拉丁名的拼写规则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例如,尼莫拉呼格库特洛林王蒙,sp。十一月。根据这篇论文,这个新物种是以休名字的拼音“胡歌”和古天乐名字的拼音“Koo Tin-lok”加上拉丁后缀“-orum”命名的。根据《国际动物命名规约》(第4版)第31.1.2条,物种的特定名称在所有格复数情况下被视为名词。
第31.1.2条翻译如下:“如果一个种级群名是一个现代人的名字直接构成的所有格名词,如果这个人的名字是一个人的名字,就必须在名字的词干上加’-I ‘;如果由一个以上的男性或一个男性(多个男性)和一个女性(多个女性)共享,则添加“-orum”;如果是女的,加“-AE”;女性多的话加“-arum”。这种名称的词干是由原命名者在所有格形成时的动作决定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公众对新物种的命名方式也发生了变化。奈介绍,过去新物种的发表和命名都需要出现在纸质文献中,需要1000多份存放在大型博物馆和图书馆,方便人们查询。现在按照惯例,在国际权威网络杂志上发表基本都会被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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