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悠闲的午后,顾客们来到他们的咖啡店,喝着浓郁的咖啡,听着悠扬的音乐,暂时忘却了城市的喧嚣,享受着独一无二的宁静。这是多么令人愉快…
但是,写意就是写意,其中涉及到一个很多人可能容易忽略或者不知道的法律问题,就是会不会在咖啡厅(营业场所等)播放背景音乐。)构成侵犯音乐著作权人?
答案是肯定的。未经法律许可在咖啡店(如营业场所)播放音乐的行为,必须构成侵权。即使你付费下载了这首音乐,也构成侵权。
其实不仅仅是咖啡店,所有未经许可播放背景音乐的经营场所都构成侵权。
许多著名的商业,如永辉超市,华润万家,易初莲花,花园酒店等。因播放背景音乐被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起诉。处理的结果是,企业被认定侵权,并被责令支付赔偿。
有些老板觉得很委屈。很显然,所有播放的音乐都来自合法购买的光盘或音乐应用程序。他们买的时候应该是交了版权使用费的,而且都是免费给客户播放的,没有为了盈利或者其他商业目的制作歌曲。怎么才算侵权?
我们得从音乐作品的版权说起。
音乐属于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享有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和以各种方式公开播放作品的权利。
据此,表演权可以分为“现场表演”和“机械表演”两种形式。
现场表演是指表演者向现场观众展示其作品的行为。
常见的有:演唱会、音乐节、商场演出、酒吧唱歌演出、咖啡馆钢琴演奏等。
机械表演,是指使用机械设备公开演奏作品的行为。
常见的如:商场、酒店、舞厅、酒吧、餐厅、咖啡厅、超市、公园、音像店、飞机、火车等场所公开播放背景音乐。
一般来说,这些地方并没有通过播放背景音乐获得直接利益,但这些地方明显是盈利的。他们通过播放背景音乐,营造轻松的氛围,从而提升消费者在购物(或接受服务)过程中的满意度。在一定意义上,它们起到了促进商业销售的作用,是一种间接营利的商业使用行为。因此,在这些经营场所播放音乐的行为当然应该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约束,使用者需要向所播放音乐的著作权人(或著作权相关权利人)或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支付相应的许可费用。
那么,以咖啡店的广播为例,商家应该如何避免侵权呢?
在音乐归属不明的情况下,咖啡店播放的音乐一般属于以下类型之一:
1.标有CC0(Creative Commons,“知识共享”)授权的音乐,即版权被权利人明确放弃的音乐(有意者可自行搜索相关网站);
2.经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授权行使著作权的音乐;
3.未授权音著协行使著作权的独立音乐;
4.已经进入公有领域,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音乐(指作者死亡超过50年的作品)
使用1、4类音乐侵权的可能性较低,但这类音乐相对冷门,不符合大众的收听习惯。所以第二、三类作品更多的是商家在玩。如果要完全合法的播放这个音乐,就要向权利人支付相应的许可费。
可能有人会担心,就算我想买授权使用,是不是还要搜索每首歌的著作权人?多麻烦啊,业务还会做吗?
这个问题不用担心。只要想付费合法使用背景音乐,只需要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申请即可。据协会官网介绍,他们实行包年授权费(不限曲目数量、播放次数、播放频率等。)用于背景音乐的机械表现。支付许可费后,用户可以在世界各地使用音乐作品(无论作品是否由音著协管理)。如果第三方声称对其作品的机械性能拥有权利,
根据音著协官方网站,许可费取决于营业场所的面积:
以酒吧/咖啡馆/餐馆等为例。举个例子。如果只提供机械性能,许可费如下:
(1)营业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每日每平方米收费0.025元;
(2)营业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增加部分按每天每平方米0.02元收取。
也就是一个100平米的咖啡店,每天交2.2元,就可以播放自己喜欢的背景音乐。
至于其他经营场所的许可标准,有兴趣的可以登录“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官网查询。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