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夏如初
[编者按]
《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前,该报一名记者通过应聘,卧底进入世纪佳缘互联网络的下一家门店。经过半个月的调查发现,培训结束后,店家为记者开放了后台权限,通过该权限可以查看jiayuan.com注册会员的个人信息,包括用户的浏览记录和聊天记录。而“销售红娘”会利用这些用户的隐私信息,掌握用户的择偶偏好,从而实现“精准营销”。
会员个人隐私信息在后台条纹,卖红娘职业身份全靠虚假“包装”,“划红线”全靠文字吸引会员到店刷卡消费……随着卧底调查的深入,红娘更多的“营销”秘密被一一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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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佳缘的会员管理后台可以自由查看会员的个人信息、浏览记录和聊天记录。本报记者夏如初编辑吴琦(01:20)
“我离婚了,有一个女儿。你呢?”
“老家在* *,现在在* *做点小生意。”
“我是腿控。你能帮我拍张照吗?”
声称拥有2.2亿注册会员的Jiayuan.com,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的第二天,更新的“佳缘隐私保护政策”生效。搞笑的是,在jiayuan.com后台,注册会员的个人隐私信息被“公开”提供给“红娘”销售人员,以此来掌握用户的择偶偏好,进行“精准营销”。
记者在佳缘的线下VIP服务中心。
11月上旬,纸(www.thepaper.com)通过应聘,在世纪佳缘网通下一家VIP服务中心(直营店)成为一名以电销为主的婚恋销售员(以下简称“销售红娘”)。在半个月的卧底调查中,记者经过培训上岗,获得了jiayuan.com会员管理的后台权限。通过后台,他可以自由查看会员的个人信息,包括浏览过的异性会员照片和所有发送的聊天记录。
对于这种侵犯会员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一位销售人员并不认同。“有什么意义?方便刺激人。”如果他喜欢长发,就说长发,根据他见过的异性的条件来描述。”
也有销售红娘“警告”记者。即使他们看到聊天内容有异常,有“杀猪”或诈骗的迹象,也要当作没看到。否则用户会反手举报公司侵犯个人隐私。“那就麻烦了。”
为了达到“精准营销”的目的,婚恋平台默许了销售人员随意访问用户隐私信息的现象。多位业内专家学者向本报(www.thepaper.com)直言,这一行为已经触及上述法律红线,性质极其恶劣。
“公海”捕鱼成员信息
11月初,纸媒记者加入了佳缘的一家线下VIP服务中心。那天是工作日,店里静悄悄的,但推开工作区的磨砂玻璃门,却是另一番热火朝天的景象。
十几个媒人挤在小隔间里,戴着耳机盯着屏幕,高调重复着类似的销售战术。电话一断,他们就赶紧拨下一个。手机的嘟嘟声,键盘的敲击声,此起彼伏的人声交织成一种紧张的工作氛围。
记者所在的佳缘某线下VIP服务中心工作区。
店里有四个销售团队,每个团队4-6人,有一个销售经理负责管理。论文被编入谢经理带领的5人团队,其中一半是入职不到半年的新人。谢经理三十出头,自称资深“红爹”。从事婚恋行业十余年,也是一名反PUA的公益工作者和“渣监”。
当天,记者的主要任务是熟悉——CRM系统,这是保持平台运行的核心服务大脑。对于电话营销来说,系统最重要的功能是获取会员资源、打电话、发短信等
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12月,Lily.com全资子公司收购世纪佳缘,世纪佳缘被私有化退市。它和Lily.com一起打包,在新三板上市。2017年9月,Lily.com与世纪佳缘合并后,正式更名为“百合佳缘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开始以同一品牌运营。累计用户超过3亿,全国线下服务中心近200家,幸福经纪人超过15000人。
登录销售后台系统后,会员会被钓鱼到自己的资源数据库中,你可以看到用户的个人详细信息。
谢经理向新员工介绍,销售撮合员根据业绩分为X、Y、Z三组,可用资源质量不同。比如一些主动到店注册的注册会员,因为信息完整度高,结婚意愿强,没有电邀记录,会被综合评定为高级资源。级别越低,成员素质越差。简单来说就是“被砸的都是无心之失的成员”。新员工一般自动归入Z组。
除去系统分发的少量资源,一个销售红娘每天可以分别在“店内公海”(注:销售所在店铺的可用会员资源库)和“城市公海”(注:主要指销售区域的可用会员资源库)中捞到20个和50个用户资源。你可以看到这个成员更多的个人信息,只有到了自己的资源数据库后才能直接交流。此外,负责每个组的经理可以手动重新分配资源。
正式入职第一天,纸媒记者就拿到了近百条会员信息。第二天,增加到200左右。记者注意到,销售红娘从“公海”中捞出会员资源放入库中后,她可以自动“解锁”会员在个人页面上发来的私聊记录,查看网上见过的20名异性会员。
记者随机截取了会员在网上浏览过的异性信息,包括个人照片、身高体重、是否买房等。
在名为“谁在世纪佳缘(20)上见过”的栏目下,异性成员的资源号、头像、拜访时间、收入、婚姻状况、身高、学历、汽车产量、房产等信息详细展示,一目了然。点击资源ID直接进入其在世纪佳缘的个人主页。在实际操作中,记者发现可以查看的异性成员远不止20个。
“聊天记录”一栏清楚地记录了会员来信的时间、发件人、收件人和内容。也可以直接点击发件人和收件人的ID,自动弹出他们在线注册的个人主页。虽然系统只记录发送方的单向聊天内容,看不到接收方的回复内容,但是结合上下文很容易猜出完整的对话。
记者卧底期间,培训老师和管理人员不断向新人强调要选好人选,增加虚拟刺激。“只有刺激到位了,会员才会来店里。”对于平台的“偷窥”做法,一位销售人员并不认同。“有什么意义?方便刺激人。如果他喜欢长发,就说长发,根据他见过的异性的条件来描述。”
记者随机截取后台查看会员在线发送的聊天记录。
有销售红娘“警告”记者,即使看到聊天内容异常,有“杀猪”或诈骗的迹象,也没看到。否则用户会反手举报公司侵犯个人隐私。“友善一点,可以在电话里提醒用户,最近有很多这样的情况,让对方意识到,但不要主动。对方上当了,会主动举报。你不是警察,少管闲事。”
短信和电话“轰炸”
从“公海”捞出大量会员信息后,销售红娘会陆续打电话,甚至通过系统群发消息进行“轰炸”销售。
店内一名销售人员通过后台系统浏览用户发来的聊天记录。
“我结婚了。我希望你能帮我删除我的电话号码,阻止哈拉
如果像这样明确拒绝接听电话销售电话的会员信息,销售红娘会在后台将该会员归类为“不需要服务”,放回“公海”。但这部分会员的信息可能会被其他销售撮合者反复从“公海”中捞出来,然后进行电话销售。
“反馈问题没用!说要屏蔽我手机号也没用!重新注册注销还是没用!到底怎么才能不在佳缘电话骚扰我?”10月27日,一位匿名消费者投诉称,在未主动注册成为会员的情况下,她在三个多月内接到了来自佳缘的三个征婚电话。期间,他尝试过手动注销或多次向平台客服反映,均无果。
与其他行业不同的是,交友平台的高峰期是周末。除了周一周二休息,周三到周五正好三天,就成了销售红娘的疯狂外呼,过滤客户,预测店铺黄金时段。
“需要重新激活资源。”谢经理多次提醒,不同时间段内给同一会员打三次电话但不接听,就要丢弃资源,为高等级会员冲刺。“不要浪费时间。”几乎每隔一个小时,他就会把外呼或者资源发到微信群里,督促大家高效工作。“数据是底线,必须踩。”
在后台系统中,记者看到了2021年10月5日至11月5日部分销售和后台系统发送短信数量的统计。
根据记者查询系统后台的电话数量统计,这家店的大部分销售平均一天打100个电话左右。以此计算,该店一天可以呼出1600多个电话,一个月可以呼出32000个电话。
群发短信是另一种“轰炸”方式。导报记者看到,有销售人员下载了模拟鼠标键盘动作软件,通过制作脚本,自动向资源库中的会员发送短信。据销售人员介绍,每个直营店只有几个名额,可以给没有钓到自己资源池的“城市公海”会员发短信,但需要向店长或经理申请。通过上述软件,每天可以自动群发上万条短信,即使只利用吃饭等空闲时间,“也能发1500条左右。”据他说,有些会员可能会收到不同商店的信息,但他说,“公海上有几十万人,每个月都会调整。不会这么巧的。”
除了少数有“特权”的人,其他绝大多数的销售都是通过会员信息页面,人工给自己资源数据库里的会员发短信。另外,每个门店的后台系统都会自动发送短信。
记者在后台查询了10月5日至11月5日的不完全短信统计,显示当月销售人工发送短信超过1万条,系统后台发送短信近9万条。对于这个数据,谢经理表示,“是正常范围。”
专家:涉嫌违法,性质极其恶劣。
早在2020年11月,包括佳缘、祝良缘等在内的13家婚恋服务公司联合签署《深化企业自律 共筑行业诚信——13家婚恋服务企业倡议书》,承诺改进和完善用户服务协议和用户隐私保护政策,杜绝非法收集和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行为。
该报指出,在个人信息保护法于11月1日生效后的第二天,世纪佳缘在官网宣布并生效了一项更新的“世纪佳缘隐私保护政策”。笑话是,佳缘“转手”,把会员的个人隐私信息“透露”给了销售红娘。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畅律师指出,婚恋平台的这种行为明显超出了平台的合理商业目的,属于“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的行为,未尽到“以显著方式”告知用户的义务,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条。根据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并且以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进行。个人信息的收集应该受到限制
同时其不合理的收存行为很可能违反了《数字安全法》和《网络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至于具体违反了哪些条款,要看平台具体的技术行为,目前无法做出判断。”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指出,在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违反现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鼓励企业向用户提供“精准服务”。用户私下交流内容和个人喜好,暴露消费习惯和个人信息,属于高度敏感的隐私信息。平台的这种“偷窥”行为,不仅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涉及的“个人敏感信息处理规则”,也违反了《电子商务法》和《民法典》的相关保护条款“个人隐私权”,性质极其恶劣。”
他强调,以信息服务为核心的互联网公司,不要为了盈利而忘了自己的根,让用户的信息安全暴露在未知的风险中。
“资本无序扩张,算法沦为计算,不能再容忍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中国正在不断完善和填补信息安全相关法律,但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有法不依,违法不纠。
刘俊海认为,除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行政监管和司法也必须齐头并进。他建议网信部门、公安机关、网信主管部门等各方形成监管合力,对此类婚恋平台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的排查,消除监管盲区,加强行政处罚力度,确保侵权成本高于侵权收益,维权收益高于维权成本,从而扭转消费者“为了追回一只鸡,必须杀一头牛”的尴尬局面。
对于屡次触碰法律红线的“老赖”企业,他建议司法部门做到“快立案、快判决、快执行”,明确打击和制裁其非法经营行为,追究其刑事责任。
“希望各平台能对法律有信仰,对风险有敬畏,对消费者有感恩之心,共同营造一个干净、诚实、守信、共赢、包容的网络市场生态环境。”他这样说。
浙江省法学会律师法研究会理事、浙江厚启律师事务所网络犯罪辩护部主任周立波指出,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和数据处理者,“婚恋平台”保护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的责任和义务明显加强和细化。平台上述婚恋行为主要违反《条例》第八条、第二十一条。
其中第八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道德,不得侵犯他人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得非法出售或者向他人提供数据。”第二十一条规定“应当经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不得超出个人授权和同意的范围处理个人信息。”
他认为,对网络领域“失范行为”的治理应该是全方位的,管控结合,惩防并举,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规范社交平台,除了完善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外,还应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制定数据安全行为规范和平台规则,加强行业自律。同时,要完善用户反馈机制、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
打击这种“精准营销”,一方面要从源头上遏制婚恋平台非法处置信息数据的行为,依法惩处,斩断利益链条;另一方面,对于员工非法获取和使用信息的行为,也应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严惩,以达到通过一个两个——的治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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